为加强党校科研工作,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综合素质和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关于“党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党校科研要体现为理论指导实践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四个服务”的目标要求,结合腾冲县干部教育培训和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现行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为着眼点,以反映腾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为基本内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 坚持科研无禁区,讲坛有纪律原则。科研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正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鼓励刻苦钻研、大胆探索,努力推进科研创新。教学专题打造要坚决贯彻党校“姓党”的原则,坚持党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正面宣讲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正确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
(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科研工作要坚持立足于用党的基本理论、中心任务和重大战略部署来审视、研究和解读腾冲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具有普遍意义的对策措施和方式方法。教学专题的打造要紧密联系腾冲实际,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对腾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外形势、机遇和挑战进行调查研究,对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影响腾冲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和方式方法,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集正能量,促进新跨越。
(三) 坚持面向社会,加强协作原则。科研工作要坚持面向社会,加强与乡镇、实际工作部门、经济研究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兄弟党校的合作和交流,承接乡镇和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申报完成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建立开放的科研体制和以科研项目为枢纽的科研管理机制。
(四) 坚持奖勤罚懒原则。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规定不同职称职务人员务必完成的年度科研任务,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年度科研任务的,视情节给予年终考核扣分、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晋升职称和高职低聘等处罚,逐步建立起一套切合实际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三、 基本范围、定位、内容和目标
(一)基本范围
科研工作的范围是指,科研(或学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管理、理论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开展调查研究、教学专题打造、校内授课和对外宣讲、学术论文(或著作)和调查报告的撰写、理论文章的发表以及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等等(不包括各类总结、心得体会、通讯简报等行政性文字工作活动)。
(二)基本定位
科研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校基本职能发挥的重要基础,是构成党校生命力,形成影响力和不断进步的重要源泉,是党校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重要前提。
(三)基本内容
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基础理论和原理的学习把握,加强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关于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学习研究;加强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开展科研、打造教学专题;开展好科研活动,管理运用好科研成果。
(四) 基本目标
科研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强化科研工作,培养党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科研兴趣,增强科研动力,提高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教学专题打造能力、科研成果写作能力、以科研促教学水平提高的能力和申报并完成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品行好、有功底、业务精、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强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努力实现为腾冲理论指导实践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服务,为腾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的目标;繁荣腾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腾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县区级党校特点的科研工作新路子,步入全省县区级党校科研工作先进行列。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科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一、二级班子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位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科研课题研究和教学专题打造工作,决定涉及的重大事项,解决具体问题;负责研究拟定学校年度科研课题(教学专题)指南,供教学科研人员选择适合自己研究的课题和专题,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和统一承接乡镇及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专题),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教学科研人员进修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科研课题和教学专题的立项审批、结题验收和成果转化、成果应用,组建课题(专题)评审专家组,聘请专家组成员,搭建科研平台,组织校级学术论坛,决定参加校外学术论坛和学术研讨会的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学校的安排部署,草拟科研工作和教师进修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有关制度、措施、意见建议,供学校领导和科研领导小组决策;做好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科研人员完成教学专题和科研课题任务,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科研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制度保障
1、建立科研课题和教学专题立项审批、结题验收制度。科研课题(教学专题)申请人根据年度课题(专题)指南中的题目,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研究的课题(专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研究兴趣提出课题(专题)指南以外的研究课题(专题),题目选定之后,申请人要认真填写课题(专题)立项申请书,向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立项申请,立项申请书包括课题(专题)的基本内容、初步框架和思路以及研究的目的、价值、意义、时间、完成人等。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拟立项的课题(专题)进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经批准的课题(专题)确定为校级课题(专题)。学校组织申报研究的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统一承接的乡镇及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专题)和县委政府安排研究的课题(专题),由学校组织全体教学科研人员按上述程序申请立项研究,也可以由学校指定具体的教学科研人员研究。所申报的课题(专题)一旦被批准立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与学校签定课题(专题)项目补助责任书和课题研究诚信承诺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课题(专题)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保证不出现抄袭行为,确保课题成果的真实有效。结题时由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适时进行评估验收。
2、建立科研工作成效与教学科研人员年终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发放挂钩的工作机制,增强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的原动力。科研课题和教学专题是学校科研工作年度指令性任务,每个教学科研人员每人每年至少要承担或参与1个校级课题的研究和1个教学专题的打造,并积极主动申请研究学校组织申报的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统一承接的乡镇及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专题)和县委政府安排研究的课题(专题)。将课题研究和教学专题打造作为教学科研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核指标体系的分数权重占30%。对完成年度科研工作任务的,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给分,超额完成年度科研工作任务的,由学校课题评审领导小组按课题(专题)成果转化成效给予奖励加分,没有完成年度科研工作任务的,全部扣除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得分。对三年没有完成年度科研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对五年没有完成年度科研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实行高职低聘。建立课题研究和教学专题打造与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发放挂钩机制,具体办法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年终考核办法中另行制定。
3、建立科研成果和教学专题应用管理制度,提高科研成果和教学专题质量,充分体现科研工作“四个服务”的职能。
科研成果主要是指由学校组织申报并给予补助的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成果、学校和科研小组(个人)承接的乡镇及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成果、学校批准并给予补助的校级课题成果和未纳入学校补助资助的个人自行完成的科研课题成果,成果形式有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理论文章等(在专门为晋升职称服务的专刊上出钱发表的文章除外);教学专题主要是指学校组织并给予补助的各类教学专题、科研小组和个人申报并获得批准给予补助的各类教学专题、个人自行完成并报学校批准能够上主体班次讲坛和对外宣讲的各类教学专题,专题形式有讲课稿、课件、教案等。
科研成果分为学校成果、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学校成果是指由学校组织申报和完成并给予补助的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成果、学校承担的外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成果;集体成果是指以科研小组、科研小组之间结合、个人之间结合申报并完成的科研课题成果和所承接的外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成果;个人成果是指以个人名义申报、承接并完成的科研课题成果。教学专题分为学校专题、集体专题和个人专题。学校专题是指学校安排和组织完成的专题,集体专题是指以科研小组、科研小组之间结合、个人之间结合申报并完成的专题,个人专题是指以个人名义申报并完成的专题和个人自行完成并经学校批准能够上主体班次讲坛和对外宣讲的专题。学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集体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承担和完成科研课题的集体所有,个人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承担和完成科研课题的个人所有。学校专题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集体专题的知识产权归承担和完成专题的集体所有,个人专题的知识产权归承担和完成专题的个人所有。
科研成果和教学专题的认定由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科研成果转化和教学专题应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科研工作充分体现“四个服务”的目标,使科研工作成果转化为腾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指导,转化为腾冲县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和对外宣讲的教学专题,转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的依据之一,转化为腾冲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践行为。科研成果和教学专题的使用,坚持在不侵权的前提下全员共享的原则。学校成果属于全员成果,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均可使用,需要引用时必须进行注释;学校补助资助的集体成果,学校可以无偿使用,非课题小组人员需要使用时必须征得所有者的同意,需要引用时必须进行注释;学校补助资助的个人成果,学校可以无偿使用,其他人员需要使用时必须征得所有者的同意,需要引用时必须进行注释;学校未补助资助的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在未征得所有者同意时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使用,否则责任自负,在征得所有者同意时可以使用,需要引用时必须进行注释。学校专题和学校资助的集体专题、个人专题,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均可使用,但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未资助的专题,未经所有者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责任自负。
鼓励科研人员发表科研成果。著作可以公开出版,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可以在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校给予补助资助的所有科研工作成果书面文稿和电子文档必须上交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建立学校科研工作档案。
4、建立科研工作经费保障、激励奖惩制度,激活科研工作机制,调动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科研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设立课题研究和教学专题打造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课题(专题)的组织实施,教学科研人员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实践锻炼,科研成果和教学专题的奖励补助等。通过组织立项审批、结题验收专家组评审活动,拓宽教学科研人员的视野,启发教学科研人员的思维,丰富教学科研内容,提升教学科研质量。通过组织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理论学习、进修培训、可以研究、实践锻炼,并搭建科研平台,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努力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对课题(专题)研究成果进行激励奖惩,可以激发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党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五、奖励补足
(一)补足范围
1、批准立项研究的校级课题;
2、批准立项研究或学校安排研究的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
3、批准立项研究或学校安排研究的乡镇及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
4、批准打造或学校安排打造的教学专题
(二)补助标准和方法
1、批准立项研究的校级课题,批准立项后给予500元的科研经费补助,结题验收后给予500元的奖励补助。
2、批准立项研究或学校安排研究的国家、省、市、县级科研课题和乡镇及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研究课题,批准立项或学校安排后给予500元的科研经费补助,结题验收并经上级或委托部门审核通过后给予上级课题补助经费或乡镇、部门课题委托费的50%的奖励补助。
3、批准打造或学校安排打造的教学专题,结题验收被确定为主体班次教学专题的补助500元,结题验收被确定为对外宣讲教学专题的补助200元。
4、鼓励科研人员发表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出版发行稿费归成果著作权人所有。
(三)其他相关规定
1、科研工作成果奖励补助的兑现,著作以本为单位兑现,论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以篇为单位兑现,教学专题奖励补助以个为单位兑现。
2、文责自负,发现抄袭、剽窃等不良现象的扣回奖励补助金,并处奖励补助金两倍的罚金;
3、科研工作成果由科研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核实、上报,学校据实进行奖励补助。
五、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来的科研工作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兑现结束后原来的规定自行废止
本暂行办法由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