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人才租赁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在钱塘区工作,经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和经钱塘区人才分类认定的QA、QB、QC、QD、QE及QF类、QG 类人才,世界前200所高校(以近1年Q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以及与我区全面合作的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A类、QA类人才实施一事一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与钱塘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外籍人才和钱塘区QA-QE类人才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含)以上,其中钱塘举才官举荐的人才可不受社保和个税限制;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企业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②按照学历类认定的人才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我区工作。③申请人应为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文件或“人才生态37条”补充意见相关要求,且放弃享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及钱塘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④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住房不纳入核定范围: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杭州市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补贴标准
A类、QA类人才实施一事一议。B类、QB类人才4500元/月,C类、QC类人才3500元/月,D类、QD类人才3000元/月,E类、QE类人才2500元/月, QF类人才1200元/月,QG类人才800元/月,补贴期限为3年。世界前200所高校以及与我区全面合作的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QG类人才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请流程
1.补贴提交申请。已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登陆“亲清在线”,查找惠企政策---钱塘区---人才安居补贴模块,点击新增租房补贴信息,填写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补贴开始时间、补贴结束时间、备案号等信息后,提交补贴兑付申请。
2.补贴资格审核。亲清在线系统根据单位填写的材料,符合条件的预审通过进入复审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对系统审核有异议的,可提交异议,进入人工审核环节。
3.补贴兑付。亲清在线常年开通受理申请,经审查无异议后,补贴发放到申请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四、注意事项
1.住房优惠政策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杭州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2.享受过住房补贴(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2000〕13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重复享受我区高层次人才安居补贴。
3.市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公租房(含货币化补贴)和区级租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若已享受,将扣除已享受的补贴期限。
4.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租赁补贴可同时享受。
5.实际租房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租房价格发放补贴。
6.人才需在钱塘区范围内租房。
7.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我区高层次人才各项安居补助,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该企业的申请资格也相应取消。
8.安居补贴只可享受一次,补贴发放时间为连续三年,若申请人因离职或区内单位调动未及时和相关部门说明导致补贴断档,未发放补贴不再发放。保障对象在资格有效期内单位变更的,由新单位负责剩余补贴的兑付申请。
9.租赁补贴开始时间为取得租赁补贴资格证的后一个月(例如:2021年7月取得租赁补贴资格证,补贴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补贴结束时间为开始时间后推三年(例如:补贴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补贴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
10.备案号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房屋租赁情况登记备案进行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公告自动废止。公告未明确规定的情形,按杭州市和钱塘区有关规定执行,由钱塘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